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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訊息通知

轉知富蘭克林投顧總代理之「富蘭克林坦伯頓伊斯蘭系列-伊斯蘭債券基金」投資政策及評價日定義變更通知事宜。

一、富蘭克林投顧總代理之「富蘭克林坦伯頓伊斯蘭系列-伊斯蘭債券基金」(代號:13H1/13H2,下稱本基金) 投資政策及評價日定義變更,修訂之重點摘要如下:
(一)新增本基金得投資於符合伊斯蘭教律的或可轉換證券,但最多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的10%,並自113年2月26日起生效。
(二)本基金之「評價日」定義變更,將於每個子基金的具體資訊章節新增一個「評價日」的說明,並自113年4月1日起生效。

二、上述變更對於本基金之管理方式、風險概況或收費均不會產生實質性影響,檢附富蘭克林投顧提供之股東通知信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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