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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房聯名卡
嘟嘟房臨時停車費8折優惠
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 用戶於活動期間內使用本行「嘟嘟房聯名卡」刷卡消費,每月當期帳單累積一般消費達新臺幣(下同)1,500元(含嘟嘟房臨時停車費),自次月日曆日起持卡至嘟嘟房享汽機臨時停車費8折優惠。
- 本活動正、附卡每日及每月停車上限次數採分別計算,每日進出場限以3次為限,每月進出場限以30次為限,超出次數部份或未符合當期帳單一般消費者, 以下為重要訊息本行將以信用卡帳務處理方式於次期帳單收回當次額外1折優惠,並列示為次期信用卡帳單應繳金額,以下為重要訊息惟不符資格之持卡人,於使用優惠當期帳單累積一般消費達3,000元,則免收回當次額外1折優惠。
- 核卡當月立即享受本優惠,惟首期帳單須符合一般消費1,500元之門檻,本優惠正、附卡同時適用,惟附卡亦須符合每月當期帳單累積一般消費達1,500元門檻。
- 以下為重要訊息本優惠適用場站依嘟嘟房現場及官網公告為準,本優惠不得與其他嘟嘟房臨時停車優惠專案併用。
- 本優惠限以嘟嘟房聯名卡「實體信用卡」及「綁定ApplePay」於上開適用場站使用,綁定iParking App(需關閉「其他優惠折抵」功能,聯名卡折抵方能生效,請參閱https://www.findata.com.tw/iparking/cobrand),綁定其餘行動支付不適用。
- 更多優惠詳情請詳活動注意事項
以下為重要訊息 於嘟嘟房自動繳費機台,點選【信用卡付費】,並以嘟嘟房聯名卡感應支付,始得享有8折優惠。
- 本活動正、附卡每日及每月停車上限次數採分別計算,每日進出場限以3次為限,每月進出場限以30次為限,超出次數部份或未符合當期帳單一般消費者,本行將以信用卡帳務處理方式於次期帳單收回當次額外1折優惠,並列示為次期信用卡帳單應繳金額,以下為重要訊息惟不符資格之持卡人,於使用優惠當期帳單累積一般消費達3,000元,則免收回當次額外1折優惠。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持卡人之消費日期均以商店實際請款入帳日為準。
- 若為分期付款交易,均以該筆分期付款交易之授權總金額計算;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金額計算;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非屬本行定義之一般消費,惟該類消費可納入本活動內容所需之帳單累積一般消費達1,500元或3,000元之額度計算。
持卡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回饋金或現金抵用券,本行將予以扣回,並列示於次期信用卡帳單: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含退稅)而未達指定消費金額者。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者。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用戶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等其他意圖以不正當方式獲取利益者,本行得取消其活動資格,並得追回已發放之回饋或贈品。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請至本行網站信用卡專區查詢。
- 本活動相關內容如有疑問,請洽華南銀行24小時客戶服務中心:(02)2181-0101。
一般消費享2倍紅利回饋
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活動期間使用本行「嘟嘟房聯名卡」新增一般消費,則每筆消費可享2倍紅利回饋(含原1倍),回饋無上限。
- 本活動正、附卡採合併計算,紅利回饋將統一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持卡人之消費日期均以商店實際請款入帳日為準。
- 若為分期付款交易,均以該筆分期付款交易之授權總金額計算(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非屬本行定義之一般消費,無法享有現金與紅利回饋);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金額計算;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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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紅利點數或現金抵用券,本行將予以扣回,並列示於次期信用卡帳單: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含退稅)而未達指定消費金額者。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者。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用戶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等其他意圖以不正當方式獲取利益者,本行得取消其活動資格,並得追回已發放之回饋或贈品。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請至本行網站信用卡專區查詢。
- 有關紅利點數使用相關規定請參閱「華南銀行信用卡紅利積點回饋活動辦法」。
- 本活動相關內容如有疑問,請洽華南銀行24小時客戶服務中心:(02)2181-0101。
加油、旅遊享2.5%回饋
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活動期間內使用本行「嘟嘟房聯名卡」當期帳單累積一般消費 (含指定通路消費)達新臺幣(以下同)3,500元以上者,享指定通路一般消費【國內旅遊通路(如飯店住宿及訂房網)、加油消費、華南產險eCover投保、iCharging 充電】每筆消費2.5%現金回饋,每期帳單回饋上限300元。
以下為重要訊息※本活動消費金額正、附卡採合併計算,指定通路一般消費活動限額內享2.5%現金回饋,超額享2倍紅利回饋。
以下為重要訊息※嘟嘟房聯名卡114年1月份信用卡帳單各結帳週期仍適用113年度權益,自114年2月份信用卡帳單各結帳週期起適用114年度權益
- 本活動消費金額正、附卡採合併計算,指定通路一般消費活動限額內僅享2.5%現金回饋,如當期帳單已達最高回饋上限,則超額之指定通路一般消費金額可享有原一般消費2倍紅利回饋。
- 本活動指定通路為:【國內旅遊通路(如飯店住宿及訂房網)、加油消費、華南產險eCover投保、iCharging 充電】,國內旅遊通路商家傳送之消費MCC CODE需為3501~3799、4722~4723、5962、7011始得享有回饋。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持卡人之消費日期均以商店實際請款入帳日為準。
- 若為分期付款交易,均以該筆分期付款交易之授權總金額計算(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非屬本行定義之一般消費,無法享有現金與紅利回饋);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金額計算;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非屬本行定義之一般消費,然該類消費可納入本活動內容所需之當期帳單累積一般消費(含指定通路消費)達3,500元之額度計算;惟無法享有現金與紅利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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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紅利、現金回饋或現金抵用券,本行將予以扣回,並列示於次期信用卡帳單: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含退稅)而未達指定消費金額者。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者。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用戶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等其他意圖以不正當方式獲取利益者,本行得取消其活動資格,並得追回已發放之回饋或贈品。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請至本行網站信用卡專區查詢。
- 本活動相關內容如有疑問,請洽華南銀行24小時客戶服務中心:(02)2181-0101。
指定稅費享免手續費優惠
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用戶於活動期間內使用本行「嘟嘟房聯名卡」繳納燃料費、牌照稅享免手續費優惠。
※上述刷卡繳納之稅費均無現金/紅利回饋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本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持卡人之消費日期均以商店實際請款入帳日為準。
- 若為分期付款交易,均以該筆分期付款交易之授權總金額計算;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金額計算;若為紅利折抵交易,以紅利折抵後實際交易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持卡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行將取消回饋資格及終止本優惠權益,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回饋金或現金抵用券,本行將予以扣回,並列示於次期信用卡帳單:
- 信用卡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停卡、取消交易、掛失不補發或到期不續卡。但附卡有前開任一情事,而正卡仍為有效卡者不在此限。
- 非持卡人本人刷卡交易(如遺失被竊、偽卡交易)。
- 有延滯繳款或未繳納或有信用卡約定條款所列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
- 刷卡消費後辦理退款(含退稅)而未達指定消費金額者。
- 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相關約定條款者。
- 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詐欺或用戶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等其他意圖以不正當方式獲取利益者,本行得取消其活動資格,並得追回已發放之回饋或贈品。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請至本行網站信用卡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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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房月租停車費分期0利率(無回饋)
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用戶於活動期間內使用本行「嘟嘟房聯名卡」(下稱指定卡片)支付嘟嘟房月租停車費,單筆消費金額達新臺幣3,000元以上者,可享3期分期0利率。
- 本活動消費因係透過「財金公司之電子化繳費稅平台」,爰不符本行一般消費定義,故將不提供紅利與現金回饋,有關一般消費定義請參照「 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
- 分期專案之還款方式為申請金額分3期平均攤還,每一月為一期,如有未能整除之金額將併入首期繳納;每期分期之本金列入當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且不得動用循環信用。
- 持卡人須於活動期間內完成指定卡片之分期設定並經本行核准,未獲核准者不適用本活動。
- 持卡人實際簽帳金額以商店請款金額為準,該筆消費於廠商請款入帳時即依持卡人設定之分期期數進行分期入帳;若為紅利折抵之消費,依折抵後之實際刷卡金額計算。
- 若指定卡片因有效期間屆滿或損壞、遺失、遭竊等原因而由本行補發或換發新卡,該補發或換發之新卡繼續保留分期功能。
- 分期功能核准設定後,持卡人可致電「本行客服專線(02)2181-0101」或「登入本行網路銀行」進行終止分期功能;持卡人終止分期功能後,自完成終止日當日起之刷卡交易則不適用分期功能。
- 持卡人若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本金餘額將視為全部到期,並全部列入次期之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 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如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而非提前抵沖本專案未到期之帳款分期本金餘額。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得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如有異動事宜,以本行信用卡網站最新公布者為準。
- 本活動相關內容如有疑問,請洽華南銀行24小時客戶服務中心:(02)2181-0101。
年滿18歲有正當職業即可申請。正卡持卡人得為其配偶或年滿15歲以上之子女或兄弟姐妹、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請核發附卡。您在本行申請的所有信用卡(含正、附卡)共用一個信用額度。
請檢附以下資料影本:
- 正卡申請人及附卡申請人之身分證。
- 薪資扣繳憑單或其他財力證明如各類稅單,存款證明,所有權狀,營利事業登記證等外籍人士需另備居留證及護照。詳填本卡申請書,並備齊上列文件一併擲回,以加速處理時間,若有任何疑問,請就近洽詢本行各營業單位。
外籍人士需另備居留證及護照,並徵提本國籍保證人一名。詳填本卡申請書,並備齊上列文件一併擲回,以加速處理時間,若有任何疑問,請就近洽詢本行各營業單位。
- 收費標準:正卡年費NT$1,200,附卡免年費。
- 免收優惠條件:首年免年費,自核卡日起,每年不限金額消費3筆,或申請電子帳單後每年不限金額消費1筆,即免收該卡次年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