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具備民法成年年齡之本國國民,信用良好無不良記錄者。
- 年齡加計借款期間未滿80歲。
- 能提供房屋及基地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予本行。
金額/額度
依本行鑑估辦法從優核定。
貸款利率
一段式利率2.5%起(依本行現行指標利率浮動計息)。
用途
供個人購屋或購置耐久性財產、修繕房屋及其他家計週轉需要等。
相關費用
- 手續費為貸款金額千分之1.5計收,最低新臺幣5,000元。
- 徵信查詢費新臺幣300元。
期間
最長20年。惟貸款用途屬購屋者,最長得為30年。
還款
- 本息定額攤還(年金法)。
- 還本寬限期:最長為借款期間五分之一(以年為單位,尾數不計),惟不得超過3年。若符合投資客規範者不得有寬限期。
總費用年百分率
貸款金額 | 新臺幣2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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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期間 | 20年 |
貸款利率 | 一段式最低2.5%起機動計算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 | 新臺幣5,300元 |
總費用年百分率 | 2.529%起 |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