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 本國國民符合民法規定之成年年齡,且借款人〈單身、已婚〉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無自用住宅者。
金額/額度
最高新臺幣1,000萬元,超過優惠額度1,000萬元部份,可搭配本行其他優惠利率房貸辦理。
利率
借款人得依下列適用利率,擇一辦理:
- 一段式機動利率:
- 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500萬元機動利率加0.555%機動計息。
- 二段式機動利率:
- 前2年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500萬元機動利率加0.345%機動計息。
- 第3年起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500萬元機動利率加0.645%機動計息。
- 混合式固定利率:
- 第1年按「撥貸當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500萬元機動利率加0.525%固定計息。
- 第2年按「撥貸當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500萬元機動利率加0.625%固定計息。
- 第3年按「撥貸當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500萬元機動利率加0.645%固定計息。
- 為配合政府政策,減輕民眾購屋之負擔,本貸款之利率自112年8月1起至115年7月31日止,由行政院補貼1碼半(0.375%),公股銀行補貼半碼(0.125%),屆期依政府政策再行檢討;惟前開優惠期間轉貸者不適用。
用途
購置自用住宅。
辦理期限
至115年7月底。
期間
借款期間最長40年,還本寬限期最長5年。
費用
- 本貸款按撥貸金額千分之一點五收取手續費,惟得視個案情況調整。
- 徵信查詢費新臺幣300元。
還款
得依本息定額攤還(即年金法)或本金平均方式擇一辦理。
其他
- 貸款標的:申請日前6個月起所購置之住宅。
- 建物登記簿謄本登記原因欄應登記為買賣或拍賣;如登記為第一次登記,則必須提出買賣之證明文件。
總費用年百分率
貸款金額 | 新臺幣2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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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期間 | 20年 |
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 | 新臺幣3,300元 |
貸款利率 | 2.275% |
總費用年百分率 | 2.293% |
註:
-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本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13年3月27日。
- 本行保留調整貸款金額、適用利費率及核貸與否之權利。